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邮政快递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邮政快递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日期: 2024-11-09 来源:贝博bb平台登录入口
《关于推动邮政快递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邮政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逐渐重要的基础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2021〕2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实施建议》(苏政发〔2017〕8号)等有关要求,推动我市邮政快递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邮政快递业发展决策部署,围绕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要求,突出体系完善、产业融合、环境优化、队伍建设等重点,加大政策扶持、科技应用、组织保障力度,推动邮政快递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积极助力“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快递包裹量突破12亿件,“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创建水平持续提升,有效促进快递服务网络更健全,发展质效和服务能力慢慢地加强,人民群众用邮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高。
1. 推进快递园区建设。将邮政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的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快递园区。各县区根据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规划建设或者改造提升现有电商、物流园区,建成具备快递集中仓储、分拣处理、快速集散、统一配送、冷链设施等功能的快递园区。加快快递园区配套功能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能力,落实土地、金融、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邮政快递公司入驻,促进行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2. 提升末端服务水平。将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纳入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利用社区物业、便利店、连锁超市等平台搭载邮政快递服务,打造“社区配送中心+政务服务+家政便民服务+新零售”综合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基本消费需求。新建居住小区应将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列入总体布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有关要求,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邮政快递服务场所。老旧小区改造时,设置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同时依据业务需求将邮政快递服务用房纳入更新改造项目。支持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中心)、“快递超市”建设。快速推进在办公楼宇、院校、小区、商圈等设置智能快件箱。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对服务5个以上快递品牌的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在指定规划区域内的新增格口按照每个5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3. 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健全县、乡、村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实现主要品牌快递服务建制村通达率100%。鼓励邮政快递公司与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合作,利用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运行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邮件快件运输班车。充分的利用乡镇现有的交通场站、邮政局所、电商服务中心等场所,盘活闲置资源,建设乡镇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利用农村现有的村委会、村邮站、邮乐购、电商服务站、益农信息社、供销社等场地,建立健全具备邮政服务、快递服务、电商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的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新建村级寄递物流站点,服务5个以上快递品牌且站点数量达到50个以上的,按照实际投入一次性给予每个站点不超过2000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供销合作总社、邮政公司,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4. 提升跨境服务水平。抢抓中国(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支持邮政快递公司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内建设跨境邮件快件物流中心,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形成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体系,提升邮政快递公司服务跨境电子商务能力。落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相关优化措施,为企业申办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资质提供快速简便的服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宿迁海关,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5. 推动快递上高铁。加强交通枢纽与快递仓储、分拨、接驳等设施的规划衔接,支持在高铁车站、公交站场等交通枢纽配套邮件快件集散、转运通道。在宿迁高铁东站,规划建设邮政快递物流设施,具备货物安检、快速接卸货、分拣、存储、转运等功能,加强快递和高铁运输的有效衔接。引导邮政快递公司充分的利用高铁线路和班次,积极拓展“高铁+快件”的运输模式,实现国内高铁沿线的重点城市邮件快件“当日达”和“次日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
6. 服务现代农业。围绕我市优质稻米、园艺型花木、标准化果蔬、农牧循环型生猪、精深加工型肉禽和生态河蟹六大百亿级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在果蔬产业园、花木基地、特色农产品加工区等布设邮政快递服务场所和设施。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引导支持邮政快递公司依托重点农产品产销地、集散地,布局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开发“冷链+落地配”模式,开通农产品产地到重点城市冷链邮路。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进直播电商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鼓励邮政快递公司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1个以上全国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为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贡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邮政公司,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7. 服务先进制造业。聚焦我市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行动计划,鼓励邮政快递公司入驻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提供定制化寄递服务,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实现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业”融合标杆。支持邮政快递公司适应制造企业需求,提供入厂物流、线边物流、逆向物流、订单配送等服务。支持邮政快递公司参与制造企业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形成内嵌式、标准化的协同作业模式和流程,加快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提升服务响应速度和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供应链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邮政管理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8.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快递公司总部在我市设立的区域性总部、分拨中心、运营中心或者呼叫中心等区域性服务功能设施,所在县区积极帮扶,建立从招商洽谈、协调服务、落地建设、完工验收以及政策扶持的推进和服务机制。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快递公司合资、合作,提升核心能力。支持企业之间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推动作业流程、数据交换有效衔接。鼓励邮政快递公司拓展上游电商仓储业务,提供高效的仓配一体化服务。引导民营快递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公司,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9. 加强科技信息应用。鼓励邮政快递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化分拣装备、机械化装卸设备和安全查验设备,实现分拣作业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促进智能化手持终端、智能末端服务设施、无人机投递、快递电子运单、快递信息化管理系统等推广运用,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对邮政快递公司购置或改造升级自动化分拣、装卸等设备且年度投资额达500万元的,按新增投资额的5%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10. 推动绿色快递发展。将快递纸箱塑料包装污染治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快递包装回收利用率。快速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盒),邮政快递公司网点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持续减少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使用量。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电子运单使用率、邮政快递网点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覆盖率等达到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目标要求。对邮政快递公司网点新增符合标准要求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按照实际投入一次性给予每个300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管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11. 加强寄递安全管控。将寄递安全纳入地方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共同加强对快递业不稳定因素的防范、研判、预警、应对,及时做好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按照《宿迁市邮政快递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暗访巡查力度,通过信息化监管手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生产作业场所、邮件快件的疫情排查、管控、消杀等工作。将快递业应急管理纳入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行业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国安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12. 规范快递车辆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8号)要求,规范邮政快递公司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配送车型,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县区对快递三轮车辆逐步鼓励实行统一车辆技术方面的要求、统一标识编号管理、统一工作人员服装样式、统一工作人员持证管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的“六统一”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通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13. 加强技能人才教育培训。鼓励我市职业院校开设物流管理等与快递业相近的专业,积极与快递公司合作,共建技能培训基地、学生实训基地等。支持开展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做好快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持续推进快递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市快递协会申报快递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快递公司引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合乎条件的,享受我市引进人才有关政策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14. 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落实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我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建议》(苏邮管〔2021〕77号),建立市级快递行业工青妇组织,督促快递公司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保障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快递员职业安全保障,创新快递员社会保险服务,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开展快递员关心关爱工作,持续增强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提升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县区、市各功能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邮政快递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和各县区负责为成员,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促进邮政快递业高水平发展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县区成立相应领导机制,明确相关职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细化年度目标和重点项目,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抓好工作推进和跟踪督查。各县区也要细化任务清单、实化工作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支持。主要任务中涉及企业资金扶持政策的,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市财政适当奖补,具体事项由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参照制定相关扶持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的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促进邮政快递业发展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和发展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邮政快递业发展的良好氛围。